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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在哪裡開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24W)

需要在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包括申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以及申請書。申請人應親自申請,如果是委託他人辦理,必須提供經過公證機關授權的委託書,以及委託人戶基本,身份證件,還有辦事代理人的身份證等證明材料。
《太原市民政局關於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意見》正文第一條規定,要求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當事人,應是本轄區域常住戶口居民。當事人須親自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當事人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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