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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用地批覆手續有什麼呢 | 法律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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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用地批覆手續有什麼呢,法律有哪些規定
建設用地批覆手續有什麼呢,法律有哪些規定
建設用地批覆手續的內容如下:
(一)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論證時,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專案用地有關事項進行審查,提出建設專案用地預審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時,必須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專案用地預審報告;
(二)建設單位持建設專案的有關批准檔案,向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擬訂供地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政府批;
(三)供地方案經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向建設單位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有償使用國有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劃拔使用國有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向土地使用者核發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法律依據】
《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第五條,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外單獨選址的建設專案使用土地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用地申請。
建設單位提出用地申請時,應當填寫《建設用地申請表》,並附具下列材料:
(一)建設專案用地預審意見;
(二)建設專案批准、核准或者備案檔案;
(三)建設專案初步設計批准或者稽核檔案。
建設專案擬佔用耕地的,還應當提出補充耕地方案;建設專案位於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還應當提供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