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行政處罰中的聽證申請回避

法律 閱讀(1.36W)
行政處罰中的聽證申請回避
量刑較重的上訴狀
我國量刑較重的上訴狀《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第一百八十三條 規定了上訴的期限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