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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孕婦請病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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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孕婦請病假規定
勞動法對事業單位孕婦請病假有什麼規定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