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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律師搶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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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律師搶劫罪
搶劫罪辯護律師,搶奪與搶劫的區別是什麼?
首先,搶劫罪表現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強制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而搶奪罪表現為乘人不備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財物,使他人來不及反抗; 搶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還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而搶奪罪只侵犯了財產權利; 搶劫罪對財物的數額沒有要求,而構成搶奪罪要求搶奪的財物數額較大。 其次,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但是,攜帶凶器搶奪,或者犯搶奪罪後,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都構成搶劫罪。 最後,搶劫是使用暴力以及足以壓制他人使他人不敢反抗的方式強取財物,而搶奪雖然也有一個搶字,但它不依靠暴力的強制,而是乘人不備奪取,依靠的是突然性,快速與敏捷,基本屬於巧取的犯罪,而不像搶竊是豪奪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