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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徵地拆遷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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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徵地拆遷程式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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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徵地拆遷程式是怎樣的?

對於實施部門來說,徵地拆遷工作流程具體如下:
一、通過預審的資料受理、登記
二、擬徵(轉)用土地前的工作安排與銜接
三、召開擬徵(轉)用土地前的動員、協調會,告知書發放
四、擬徵(轉)用土地的丈量、調查、確認
五、編制徵(轉)用土地方案、資料上報工作
六、專案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後的資料受理,徵地公告起草
七、土地、房屋協議簽訂
八、二期公告起草
九、編制人民政府徵用(劃撥)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審批單,費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