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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與轉包的區別應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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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與轉包的區別應當是什麼
工程分包與轉包的區別應當是什麼
工程分包與轉包的區別如下:
1、主體不同。轉包發生在總承包人和轉承包人之間;分包則發生在總承包人與分包人之間。
2、物件不同。轉包的物件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僅指主體工程外的分部分項工程,是承發包合同中一部分。
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