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買房需要什麼手續
1、在外地辦理購房需提供一年以上的地方納稅證明或者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的手續,異地居民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者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的,需要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應當執行第二套或者更多的區別性住房信貸政策,即可以提高貸款的首付款和利率。
2、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