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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立案已歸還

法律 閱讀(2.74W)
職務侵佔罪立案已歸還
職務侵佔罪立案前歸還
如果已經立了案,把錢還了,會從輕處罰或者免於處罰,需要罪犯積極配合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八十四條 規定: 職務侵佔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以上是對職務侵佔罪立案前歸還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