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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第三人付款的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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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第三人付款的調解書
由第三人居中調解

所謂調解,是指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請第三人居中進行調解從而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通過調解途徑解決糾紛,具有當事人自願、程式簡便、迅速等特點,是我國法律所提倡和鼓勵的,有利於及時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和糾紛。本法第九十三條專門就解決旅遊糾紛作了規定,即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