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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書的送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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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書的送達時間
行政處罰送達的時間
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管理機關針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在經過調查取證掌握違法證據的基礎上,製作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理由、依據和決定等事項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書面法律文書。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當事人在場和當事人不在場的兩種情況,因此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也分為兩種。

行政處罰文書送達時間有多長:

(1)當事人在場的,應當在宣告後將行政處罰決定書直接交由當事人;

(2)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七日內送達,即從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載明的日期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

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訴訟文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作出後七日內交付郵寄、進行委託送達或者公告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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