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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買房寫朋友名字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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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風險,堅持的話可由當事人之間書面約定借名買賣事宜。
2.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狀況(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六)裝飾、裝置標準承諾(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十二)違約責任(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