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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約定繼續使用標的物買受人何時取得所有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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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約定繼續使用標的物買受人何時取得所有權呢
出賣人約定繼續使用標的物買受人何時取得所有權呢
對於一般動產買賣,在無其他效力瑕疵情況下,自交付時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買受人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但對於“佔有改定”,即買賣雙方約定,出賣人將標的物賣給買受人後,繼續使用該標的物,此種情況下自佔有改定協議達成時,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條,動產物權轉讓時,當事人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