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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父母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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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父母繼承權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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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放棄繼承權嗎

一、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表示。

二、在父母還在世的情況下,繼承人可以宣告放棄繼承,但這個宣告要等父母去世後、遺產分割開始時,繼承人仍然堅持這個宣告才有效;如果到遺產開始處理前放棄人反悔的,仍然有權繼承遺產。

三、如果確實想在父母在世前讓放棄繼承的意思明確並生效,建議讓父母在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明確表示自己的意思時,立下有效遺囑(最好是公證遺囑),在遺囑中指定遺產由該子女以外的人繼承,該子女不繼承。

以上就是父母放棄繼承權嗎的回答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