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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北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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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北京標準
北京工傷7級賠償標準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工傷職工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一級傷殘為二十四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二十二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二十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十八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十六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十四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十二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十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八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六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傷殘津貼。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應當退出生產、工作崗位,終止勞動關係、辦理殘疾退休手續,由工傷保險基金以下列標準按月計發至本人死亡。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執行。   傷殘津貼每年按照基本養老保險金的調整辦法調整。   職工與原單位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的,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對五級至十級殘疾的職工,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關係,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五至六級殘疾職工,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單位關閉破產時,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七至十級殘疾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工傷醫療補助金,並終結工傷保險關係。   (一)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五級計發五十個月,六級計發四十個月,七級計發二十五個月,八級計發十五個月,九級計發八個月,十級計發四個月。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按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五級計發十個月,六級計發八個月,七級計發六個月,八級計發四個月,九級計發二個月,十級計發一個月。贊同0|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