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國家的勞動法也會在各個方面保障著公民的權益,其中就規定了如果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受到了傷害也可以按照傷殘等級進行申請賠償金,那麼北京的工傷賠償的具體內容有哪些?按照規定,一般會賠償傷者醫療費、補助費、護理費以及食宿費等。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3、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30元/天。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關於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專案標準及相關問題的通知》第3條;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交通費工傷職工應選擇普通公共交通工具,所需交通費實行憑據報銷;
食宿費實行定額包乾與在規定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相結合的方式,其中“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為每人每天150元;“伙食費”實行定額包乾,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2、要求:經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治療。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關於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專案標準及相關問題的通知》第4條。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要求: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根據北京市輔助器具專案和費用限額支付。
2、要求:工傷職工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應由其就診的工傷醫療機構根據工傷職工傷殘及職業病狀況提出配置建議,出具醫療診斷證明書。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第20條;《北京市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輔助器具專案和費用限額表》。
六、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第21條;
在近幾年中,隨著我國各項法律的不斷普及,大部分的勞動者都知道要在入職後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在合同中不僅會規範了雙方的行為,也會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我們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等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