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合同到期轉崗是可以的嗎,為什麼呢
關於公司勞動合同到期轉崗 的回答為 合同到期公司變相降薪要求續簽勞動合同,屬於用人
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可以拒絕,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補償金和辦理
離職手續。存在勞動糾紛可以到當地的人力資源與
社會保障局申請
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並辦理離職手續。《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