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擔保合同民事訴狀
原告:張XX 男 漢族 地址:XX市XX區XX街道XX號被告:李XX 男 漢族 地址:XX市XX區XX街道XX號
被告: 王XX 女 漢族 地址: 電話:
案由:保證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由第一被告立即歸還借款本金10萬元及違約金10962元(違約金按每日0.0054%計算至借款還清為止;暫計算至2010年10月20日止。),第二被告承擔連帶還款義務。
2、本案訴訟費、律師費由兩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被告張XX與原告李XX系朋友,2010年初王XX因生意缺少資金,通過被告和中間人陳XX介紹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提出與王XX並不熟悉,被告表示願意為其承擔擔保責任。
礙於朋友情面及被告多次請求,原告與2010年3月30日與王XX簽訂借款合同,合同規定借期從2010年3月30日至2010年4月30日止。並有被告作擔保人,同日支付10萬元。
借款期限屆滿後,借款人王XX並未兌現諾言。原告只得向被告催討並要求協助實現債權,且被告有還款能力,但被告都已各種理由推脫。無奈,原告只得向借款人和原告繼續催討,但仍無濟於事。
被告一與被告二為夫妻關係,該債務為兩被告夫妻關係續存期間發生,故被告二應承擔連帶還款義務。
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先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
此呈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張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