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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收賬款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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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收賬款轉讓協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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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收賬款應如何轉讓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的單位收取的賬款或代墊的運雜費等款項。企業通常會將應收賬款出讓給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融資。一般來說,企業應收賬款轉讓主要有以下兩個方式:

(一)應收賬款抵借。應收賬款抵借是指持有應收賬款的企業與信貸機構或代理商訂立合同,以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品,在規定的期限內企業有權以一定額度為限借用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

(二)應收賬款讓售。應收賬款讓售是指企業將應收賬款出讓給信貸機構,籌集所需資金的一種方式。企業籌措的資金是根據銷售發票金額減去允許客戶在付款時扣除的現全折扣信貸機構收取的佣金以及在應收賬款上可能發生的銷售退回和折讓而保留的扣款後的餘額確定。

應收賬款是企業採用賒銷方式銷售商品或勞務而應向顧客收取的款項,作為企業營運資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應收賬款管理直接影響企業營運資金的週轉和經濟效益。為此企業應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應收賬款的風險防範機制,從源頭控制,防患於未然。建議若有應收賬款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向專業的債權債務律師諮詢,以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