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暴力脅迫簽訂的合同一定要履行麼

法律 閱讀(1.63W)
暴力脅迫簽訂的合同一定要履行麼
暴力脅迫簽訂的合同一定要履行麼
暴力脅迫簽訂的合同不必須履行。以暴力脅迫手段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的合同無效,受脅迫方在履行合同時有權依法請求撤銷,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進行撤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