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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門公司申報工傷事故申報時間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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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門公司申報工傷事故申報時間是多久?
海門公司申報工傷事故申報時間
您好!關於您諮詢的“海門公司申報工傷事故申報時間申報”問題回覆如下: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簡單來說,發生工傷後30天內,單位必須申報,單位不申報的,職工個人可在發生工傷一年內自己進行申報。

3.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021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上面就是你提出海門公司申報工傷事故申報時間,具體有什麼規定問題的解答,希望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