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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精神病離婚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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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精神病離婚要怎麼處理
對方有精神病離婚要怎麼操作

通常情況下夫妻離婚可以協議離婚,當雙方無法達到合意時也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但是由於精神病患者具有特殊性,其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協議離婚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可以進行,故而精神病人不能通過協議的方式離婚。如果夫妻一方為精神病人,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以法院判決的形式進行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第五項中指出“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項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如果理由成立,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離婚。而離婚是處理解決夫妻身份問題,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其他人是不能代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況,也應當尊重其權利,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的時間進行訴訟,如果是無訴訟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撫養關係的兄弟姐妹代為訴訟。

在對方有精神病的情況下,其實也是可以離婚的。但是由於此時對方的精神有問題,無法準備的表達出自己自願離婚的意願,因而就不能通過協議方式離婚,不過,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只要滿足了訴訟離婚的標準,則法官通常都是會判決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