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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訴答覆方式有什麼 | 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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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訴答覆方式有什麼,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刑事抗訴答覆方式有什麼,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刑事抗訴答覆方式有:上級檢察院認為抗訴正確的,應當支援抗訴。認為抗訴不當的,應當向同級人民法院撤回抗訴,並且通知下級檢察院。下級檢察院認為上級檢察院撤回抗訴不當的,可以提請複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並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將抗訴書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並且將抗訴書副本送交當事人。
上級人民檢察院如果認為抗訴不當,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撤回抗訴,並且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