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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執行和終結執行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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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執行和終結執行的區別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稽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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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中止和終結的區別

執行終結與執行中止有區別主要是:執行終結是指在執行過程中,由於出現某種特殊情況,使執行工作無法繼續下去,從而結束執行程式;執行中止是指在執行過程中,因發生某種特殊情況,需要暫時停止執行程式,待特殊情況消滅後,再恢復執行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