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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貸借款合同有沒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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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貸借款合同有沒有效

民間借貸是一種歷史悠久、在世界範圍內廣泛存在的民間金融活動。而這大多以“借據”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來說這也是可以的。但由於借據過於簡單,如果發生糾紛很難憑此處理。因此借貸雙方最好簽訂正式的借貸合同,詳細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免留下後患。當然,如果當事人之間確實沒有書面借據或合同的,但雙方都承認借貸一事的,可以確認雙方借貸關係存在。

高利貸借款合同有沒有效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高利貸借款合同有沒有效

1、符合法律規定的高利貸借款合同有效。
2、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36%,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法院不予支援。
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