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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高利貸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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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高利貸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借高利貸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借高利貸合同是否可以認定法律有效,那麼就要結合所存在的利率是否有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高標準。

我國利率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就屬於高利貸。民間借貸屬於民事行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約束和保護。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對方的高利貸利息過高,超出同檔次貸款利率的四倍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援。

二、怎樣界定高利貸?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由此可以看出,我國法律對借款合同當事人雙方事先約定的合理利息(不高於同期銀行利息的四倍)予以確認和法律保護。也就是說,高於同期銀行利息四倍的民間借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高利貸就是一種超過正常利率的借貸。至於利息超過多少才構成高利貸,由於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沒有統一的規定和解釋,在實踐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則和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係,有利於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對具體的借貸關係進行具體分析,然後再認定其是否構成高利貸。這種觀點還認為在確定高利貸時,應注意區別生活性借貸與生產經營性借貸,後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於前者。

因為生活性借貸只是用於消費,不會增值;而生產經營性借貸的目的,在於獲取超過本金的利潤,因此,它的利率應高於生活性借貸的利率。利率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就屬於高利貸。

綜合上面所說的,高利貸的認定只要超過銀行的利率達到四倍以上就可以被確定,高利貸合同是屬於無效的,但如果未超過銀行的利率就會認定為有效,所以,在處理的時候雙方就需要協商清楚,不被認定的合同是不會受到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