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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180萬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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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180萬判多久

職務侵佔罪侵犯的物件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所謂“動產”,不僅指已在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佔有、管理之下的錢財(包括人民幣、外幣、有價證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單位有權佔有而未佔有的財物,如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擁有的債權。就財物的形態而言,犯罪物件包括有形物和無形物,如廠房、電力、煤氣、天然氣、工業產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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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判多久

職務侵佔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構成職務侵佔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單位人員職務犯罪的數額是反映其行為危害性的主要標準,也是對行為人定罪量刑的主要標準。為確保罰當其罪,應根據全省各地經濟水平確定不同的定罪量刑數額標準。因此,將全省分為兩類地區,一類地區為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中山、東莞、江門市及其所轄市、縣、區,二類地區為湛江、茂名、惠州、揭陽、汕尾、梅州、河源、肇慶、韶關、清遠、陽江、雲浮及其所轄市、縣、區。

1、職務侵佔或者單位人員受賄犯罪,一類地區以2萬以上不滿40萬元為“數額較大”,40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二類地區以1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為“數額較大”,30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以上就是職務侵佔罪判多久的解答,你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