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購房簽訂陰陽合同

法律 閱讀(3.29W)
購房簽訂陰陽合同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購房簽訂陰陽合同是否合法


“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著風險。從上述介紹什麼是陰陽合同的描述中,我們可以知道,少繳稅金,偷逃陰陽合同間高低價款之間的差額應交的稅款是當事人訂立陰陽合同的動機。產權登記變更生效後,買房人拒付兩合同間的價款差額,主張按陽合同約定的低價格履行是導致糾紛發生的原因。

一般來說,訂立“陰陽合同”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偷逃稅費。在二手房屋買賣關係中,儘管二手房陽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依照我國《合同法》第52 條第(二)款的規定,如果以通過虛假降低合同標的,欺騙行政主管部門,從而達到少繳稅費,損害國家利益,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規避國家稅收的價格條款應屬無效合同條款,不具有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效力。相反,二手房“陰合同”中真實的價格條款,才是確定雙方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基礎。不過這種做法嚴重違反了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屬於一般偷稅行為,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如果偷稅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因此,陰陽合同一般具有違法的目的,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