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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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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訴訟離婚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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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起訴離婚程式



  1、如果夫妻要走法院起訴離婚,必須首先要有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訴訟。

由夫妻一方,委託律師起草法律文書,然後提交到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由法院審查材料,立案受理,然後才算完成立案程式,這是訴訟離婚的第一步。

一般來說,到法院離婚需要準備證據材料,例如,證明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戶口本影印件,以及小孩的出生證影印件,有些家庭結婚證被另一方扣著不給,或者年代久遠遺失了。那麼可能需要到民政局調取結婚登記檔案來證明夫妻關係。

還要需要證明夫妻財產的證據,離婚房產證影印件,銀行卡流水賬,以及股票賬戶等等,有些夫妻離婚,一方並不知道另一方的財產資訊,那麼需要提供線索,由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然後去調查。例如有些外遇開房記錄是由公安機關儲存的,普通人不可能拿到,只能由律師持有法院調查令才能調取到。還有一些股票賬戶資訊,一方也不知道另一方的資訊,那麼就比較麻煩,需要首先確定他是在哪家證券公司開的戶頭,然後再去這家證券公司調取確權資訊以及流水賬。還有其他一些證據內容,華律網律師在網站其他文章裡有詳細解答,在此不一一重複囉嗦了。

一般來說,法院在審查你提交的證據材料後,會出具立案的受理通知書,表明法院已經正式受理了你的案件,接下來就等侯法院通知好了。


  2、由法院安排夫妻雙方進行訴前調解。

正常的離婚案件都需要經過訴前調解階段,這是法律規定的必須經過的一個程式,由法院訴訟調解中心的調解員,負責召集夫妻雙方到法院調解室來參加調解,主要是看看夫妻是否一定要離婚,中間是否存在誤會,是否可能一方對法律不瞭解,存在過高的要求,有些夫妻存在互相鬥氣的情況,經過調解員的耐心開導,可能會願意調解,有些夫妻則見面就吵架,根本不存在調解的基礎。

如果法院能夠調解成功,那麼會出具調解書,調解書和法院判決書有一樣的法律效力,效力等同於離婚證,不需要另外去換取離婚證。

反之,如調解不成功,那麼會進入下一個程式——正式開庭。


  3、法院安排夫妻雙方正式開庭

法院在開庭前會郵寄正式的法院開庭傳票,傳喚夫妻雙方某一天到法院來參加開庭,如果一方故意不來,那麼可能被缺席判決的。

開庭程式法院會按照法律程式,由原告一方主張訴求請求以及具體的事實和理由,然後聽取被告一方的意見,然後被告一方發表答辯意見,對於是否同意離婚,以及財產如何分割,子女歸誰撫養髮表意見。

接下來會對原告提交的證據進行辯論,被告提交的證據進行辯論,然後法院圍繞夫妻認識,相戀,結婚以及婚後感情如何變壞的事實進行詳細瞭解。雙方各自發表辯論意見。


  4、出判決結果,如果不服可以上訴到上一級法院。

開庭以後,法院會根據情況結合證據作出是否離婚的判決,只有在離婚的前提下,才可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如判決不準離婚,那麼夫妻財產就不會分割。一般來說,如果夫妻一方第一次起訴至法院,沒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法定過錯的情況下,第一次法院都不會判決離婚,必須等待6個月之後,第二次起訴到法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