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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離婚訴訟費是由誰來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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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離婚訴訟費是由誰來承擔的

我國對合法進行等級的婚姻雙方的合法利益進行相應的保護。離婚也是我國公民的人身自由,相應的訴訟費用由原告方進行預交,最終有案件的敗訴者進行相應的繳納。下面小編就上海法院離婚訴訟費是由誰來承擔的,這類法律問題為大家進行解答。

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徵收的費用,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後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

家庭財產案件徵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徵收,即標的×4% 10元;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徵收,即標的×3% 510元;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徵收,即標的×2% 1510元;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徵收,即標的×1.5% 2510元;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徵收,即標的×1% 5010元;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徵收,即標的×0.5% 10010元。

按照國務院公佈的《訴訟費交納辦法》(2007年4月1日施行)的規定,各類案件的訴訟費收費標準的計算辦法如下: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

一、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 300元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 1300元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額×0.9% 4800元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訴訟標的額×0.8% 6800元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7% 11800元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6% 21800元

10.超過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5% 41800元

我國是根據誰敗訴誰繳納的基本原則進行收取這類費用的。我國的相關當事人也應仔細的閱讀者這部分條款,對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行相應的保護。我國對這類收費標準也有較為詳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