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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自然死亡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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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自然死亡財產分配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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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意外死亡他的財產怎麼分配

財產按照下面的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關於分配額度:

1、如果沒有特別的情形,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

2、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