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辦理監護人有哪些手續

法律 閱讀(1.5W)
辦理監護人有哪些手續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辦理委託監護人公證需要哪些手續


監護權委託書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當事人簽署監護權委託書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辦理監護權委託書公證,需要監護人親自到公證處,在公證員的面前簽署委託書。一般情況下,需要向公證處提交監護人的身份證件、戶口本、與被監護人的關係證明、被監護人的身份證件、草擬好的委託書等,委託書的內容應當包括監護人、被監護人及受託監護人的基本情況,委託監護的事項及期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