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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糾紛去哪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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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糾紛去哪個法院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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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繼承房產應去哪個法院


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由於這是民訴法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的案件,因此,不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因此,房產繼承糾紛的管轄法院包括:

1、被繼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院,僅指住所地法院,幷包括經常居住地法院。

2、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就是說,如果被繼承人在多個行政區域內均有遺產的,那麼需根據遺產在各個行政區域的分佈情況,確定由主要遺產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注意:民訴法還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因此,房產繼承糾紛應由房產所在地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