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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成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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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成本票
營業稅

根據財稅〔2008〕24號檔案的規定,從2008年3月1日以後個人出租,不論出租的房屋做什麼用,在百分之三的基礎上減半也就是百分之一點五徵收,而對於其他的房屋都是按照百分之五的稅率進行徵收的,除了營業稅外,還需要徵收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由於每個地方的營業稅的繳納起徵點都是不同的,如果營業收入沒有高過起徵點是可以免徵收的,如果達到了就需要按正常稅率徵收了。以營業稅一千算,如果超過起徵點,個人出租只需要支付15元營業稅,非個人出租支付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