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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喪葬費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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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喪葬費最新規定
2023年喪葬費最新規定
根據《廣東省社會工傷保險條例》計發標準為:當地上一年度或前12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由逝者直系親屬領取,如沒有直系親屬,則視情況由組織安葬的人或組織領取,需要開具相關證明。 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喪葬費實行“少不退、多不補”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