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審簡易程式三個月,普通程式六個月,延長審理期限最多總計不超過20個月。二審三個月,延長不超過六個月。一共是一年半。算上一審送達期,上訴期,最長的原則不會超過20個月肯定能出最終審判,這是最長的時間,短的時間可能在三四個月已經出了最終的結果了。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