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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告知物件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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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告知物件哪些
刑事未立案拘傳期限是多久,刑事拘傳的物件有哪些
你好,對於你提出的刑事未立案拘傳期限問題回答是刑事未立案是不能拘傳的,如果是諮詢的刑事立案後拘傳的期限問題   根據《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拘傳的適用物件包括兩種:   1. 經合法傳喚沒有正當理由而不到案的;   2. 根據案件情況有必要直接拘傳的。   我國《刑事訴訟法》及各機關法律解釋並未規定拘傳的證據條件,因此,從理論上說,即使執法機關嚴格依照《刑事訴訟法》執行,仍然存在拘傳被合法濫用之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