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骨折傷殘鑑定:
輕微骨折和隱裂無法達到傷殘標準。更嚴重的可以被鑑定為十級甚至更高。 工傷鑑定的標準在2016年沒有變動,繼續沿用之前的判斷標準。 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11)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13)四肢大關節肌腱及韌帶撕裂傷術後遺留輕度功能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