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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保全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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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保全的概念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訴訟保全的期限

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是人民法院的職權行為,任何人不得阻止,否則就是阻礙人民法院的工作,是違法行為.如果保全措施違法,可以另行起訴.但是不得妨礙人民法院工作.
被告把車隱藏的行為,很可能是阻礙法院工作的一種表現,要負法律責任的.車子未經法院裁定解除查封,是不會自動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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