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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民間借貸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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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民間借貸證據

民間借貸是一種歷史悠久、在世界範圍內廣泛存在的民間金融活動。而這大多以“借據”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來說這也是可以的。但由於借據過於簡單,如果發生糾紛很難憑此處理。因此借貸雙方最好簽訂正式的借貸合同,詳細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免留下後患。當然,如果當事人之間確實沒有書面借據或合同的,但雙方都承認借貸一事的,可以確認雙方借貸關係存在。

如何認定民間借貸證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如何認定民間借貸證據

(一)借據的認定。就借據的審查而言,應把握借貸關係實踐合同的性質,全面細緻瞭解和調查借據的相關內容,加強對借據記載內容真實性和合法性的審查。債務人對借據的真實性提出異議的,雙方當事人可以提供補充證據或者反駁證據,法院應當根據雙方提供的有效證據,結合案件的其他證據及相關情況,對借據的真實性進行綜合審查判斷。
(二)當事人之間因買賣、承攬、股權轉讓等其他法律關係產生的債務,債務人以書面借據形式對債務予以確認,債權人據此提起訴訟,而債務人或擔保人對基礎法律關係的效力或履行事實提出抗辯並有證據證明糾紛確因其他法律關係引起的,原則上按照基礎法律關係審理,但借據仍可以作為基礎合同履行的重要證據。
(三)對於審判實踐中的一些特殊借據的認定問題,則應按照通常的理解和現實的交易習慣予以綜合認定。這裡更多的不是靠法律的規定,而是依賴於法官的社會知識和審判經驗綜合進行判斷。
(四)本金的認定。審查借據本金數額的真實性應綜合全案證據和事實進行分析判斷,包括:借據的記載內容是否符合當地民間借貸市場的普遍習慣;債權人能否合理說明借款發生的具體情況;陳述內容是否存在矛盾;債權人是否曾有類似交易前例;庭審言辭辯論的情況是否導致對債權人陳述的合理懷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