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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犯人解除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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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犯人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在押犯人如何減刑

由監獄提起,由法院的審判監督庭來認定
1,積極參加改造,通常監獄裡都有減刑制度的,可以參照該監獄的制度
2,檢舉揭發,對國家機關尚未破獲的案件提供有價值的線索,幫助破案的
可以反覆減刑,但總刑期不得少於原刑期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