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養殖場建設合同書

法律 閱讀(1.7W)
養殖場建設合同書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建設養殖場需要規劃嗎

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二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城鄉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以外作出規劃許可。因此只有建設用地需要規劃許可,農用地無需規劃許可,所有養殖場的養殖用房建設無需規劃手續。
直接用於經營性養殖的畜禽舍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用地直接用於或者服務於農業生產,其性質不同於非農業建設專案用地,按農用地管理。設施農用地具體分為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生產設施用地,是指在農業專案區域內,直接用於農產品生產的設施用地。附屬設施用地,是指農業專案區域內,直接輔助農產品生產的設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