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是自訴案件還是公訴案件
兩者不是一回事。公訴與自訴的區別:
(1)自訴是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公訴則由代表國家的檢察長或檢察員向法院提起訴訟。
(2)自訴程式上被害人是原告;
公訴程式上檢察長或檢察員居原告地位,而被害人則處於證人地位。
(3)自訴案件不論在審判前或審判中,當事人隨時可以撤回起訴,自行和解,審判員可以當庭進行調解,被告人在自訴人提出的範圍內可以提出反訴;
公訴案件則不能以調解、和解的方法解決,被告人不能向公訴人提出反訴。
但是檢察長或檢察員如果認為已提起的公訴根據不足,可以撤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