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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降低勞動合同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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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降低勞動合同薪資
勞動合同的薪資如何填寫

勞動合同中工資數額按雙方約定如實填寫。如果工資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等,為避免發生糾紛,應該一一寫明。


如果勞動合同中對於工資數額未做詳細的約定,雙方可以補充簽訂薪資確認單或薪資構成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有同樣的效力。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