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行政複議法規定 | 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的一般期限是怎麼規定的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 閱讀(1.33W)
行政複議法規定,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的一般期限是怎麼規定的有沒有法律規定
行政複議法規定,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的一般期限是怎麼規定的有沒有法律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向複議機關申請複議,但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
【法律依據】
《行政複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