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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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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判決書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型別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型別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決書

1、根據刑法第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應當立案。故意傷害他人,只有達到法定的輕傷,重傷標準時,才構成故意傷害罪,予以立案。
2、故意傷害罪量刑標準:犯故意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3、我國刑法第27條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比照主犯予以從輕處罰。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