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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怎樣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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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怎樣備案
房屋租賃合同怎樣備案
房屋租賃合同辦理備案的程式是,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有相關檔案到直轄市、市、縣級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沒有按時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會有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租賃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四)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