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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轉讓權轉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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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轉讓權轉移合同

我們知道,如果自己想要開店的,可以向房東租賃門面,來進行經營管理。如果自己不想開店了,經房東同意,可以轉讓門面。那麼,房東不讓轉讓門面怎麼辦呢?今天,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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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轉讓合同

店鋪轉讓協議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省縣街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x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二、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裝置和房屋裝修等;營業裝置等全部歸乙方。四、乙方在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X元整,(大寫:人民幣X元整)五、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簽章):乙方(簽章):聯絡電話,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