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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物業費收取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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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物業費收取標準
不住物業費收取標準

根據相關規定,目前物業管理費的構成主要包括垃圾清運費、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化糞便費、小區公用裝置維修費以及公共照明的電費、電梯執行費等。從前述物業管理費用的構成可以看出,物業費大部分屬於為全體業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設施裝置維修而支出的費用,多為針對整個小區全體業主而支出的費用,而沒有專門針對某一業主進行的服務。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業主的房屋沒有進行使用,並不影響物業公司對整個小區提供安全保衛、公共用地的清潔、綠化以及公用裝置的維修等服務工作的開展。因此,物業服務的根本物件是業主房屋,而非業主。

空置房物業費可按70%交納,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經業主驗收,因未裝修不具備入住條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後(含房屋裝修)因故長期不使用的空置房,從驗收或業主報告物業服務企業,經物業服務企業登記確認即日起,其物業服務費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收費標準的70%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