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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訴訟二審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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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訴訟二審程式
什麼是民事訴訟第二審程式?
  答:民事訴訟第二審程式是指民事訴訟當事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審判決、裁定,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進行審判,上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上訴案件進行審理所適用的程式。第二審程式是為了保證當事人依法行使上訴權和上一級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審判而設定的。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即人民法院適用第二審程式對上訴案件進行審理後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得上訴。第二審程式並不是每個案件的必經程式。如果一個案件經過第一審程式審理,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或者在上訴期限內當事人沒有提出上訴,就不會引起第二審程式的發生,當然也就不需要經過第二審程式。